臺北市政府為表示對本市長者之關懷與重視,於103年8月26日起將發放重陽節敬老禮金,致送對象如下:
ㄧ、凡103年8月26日(含當日)前設籍本市且重陽節當月(國曆10月)年滿65歲 至79歲之長者(含年滿55歲至69歲之原住民長者),每人致送禮金新台 幣1,500元整。
二、80歲至89歲之長者(含70歲至79歲之原住民長者),每人致送禮金新台 幣2,000元整。
三、90歲至98歲之長者(含80歲至88歲之原住民長者),每人致送禮金新台 幣5,000元整。
四、99歲及百歲以上長者(含89歲以上原住民長者),每人致送禮金新台幣1 萬元整、禮品一份;逢滿百歲長者及百歲以上長者每晉5歲則再致送敬老 獎牌乙禎。
惟致送時,如長者已於重陽節前(103年10月2日)往生(不論其是否已辦理除籍)或已遷出本市者,不予致送。
敬老禮金致送時間與方式:103年8月26日至103年10月3日止(不含例假日),由里幹事定點及到府致送(各里之定點,以各里辦公處公告為主),未前往通知地點領取者,再由里幹事挨戶送達。
如訪視未遇又無人代領者,將填寫留言條,約定下次再訪時間,如經2次訪視未遇依然無法送達者,請於補發時間:103年10月6日至103年11月7日上班時間(不含例假日),攜帶身分證、印章(代領者應攜帶雙方身分證、印章),前往松山區公所社會課洽領(聯絡電話:8787-8787轉702);103年11月10日至103年12月31日,則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補發。
ㄧ、凡103年8月26日(含當日)前設籍本市且重陽節當月(國曆10月)年滿65歲 至79歲之長者(含年滿55歲至69歲之原住民長者),每人致送禮金新台 幣1,500元整。
二、80歲至89歲之長者(含70歲至79歲之原住民長者),每人致送禮金新台 幣2,000元整。
三、90歲至98歲之長者(含80歲至88歲之原住民長者),每人致送禮金新台 幣5,000元整。
四、99歲及百歲以上長者(含89歲以上原住民長者),每人致送禮金新台幣1 萬元整、禮品一份;逢滿百歲長者及百歲以上長者每晉5歲則再致送敬老 獎牌乙禎。
惟致送時,如長者已於重陽節前(103年10月2日)往生(不論其是否已辦理除籍)或已遷出本市者,不予致送。
敬老禮金致送時間與方式:103年8月26日至103年10月3日止(不含例假日),由里幹事定點及到府致送(各里之定點,以各里辦公處公告為主),未前往通知地點領取者,再由里幹事挨戶送達。
如訪視未遇又無人代領者,將填寫留言條,約定下次再訪時間,如經2次訪視未遇依然無法送達者,請於補發時間:103年10月6日至103年11月7日上班時間(不含例假日),攜帶身分證、印章(代領者應攜帶雙方身分證、印章),前往松山區公所社會課洽領(聯絡電話:8787-8787轉702);103年11月10日至103年12月31日,則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補發。